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可以看出,落实“地方为主”的法律规定,是推动新法实施的关键环节之一。
“地方为主”,职业教育的重要制度安排
新法在强调“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对落实职业教育“地方为主”作出制度安排。突出了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强化了省级政府的领导责任。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举办方式。确立了地方为主的投入机制。
推动“地方为主”落地落实
新法突出“地方为主”的地位和作用,赋予地方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更多的主动权。地方政府应当创造性地抓好贯彻实施,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要加快政策跟进。地方政府应围绕新法的实施,对本地职业教育现行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地方政府应着眼本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科学谋划,完善政策机制,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的政策供给。
要完善体制机制。新法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实施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打通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关键点。比如,职业教育分级管理的体制,职业教育的评价机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机制等,都需要各级政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攻坚克难。
要提升投入水平。地方政府应进一步科学制定本地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者公用经费标准,并健全和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发挥政府投入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要优化发展环境。新法首次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要真正实现“同等重要”,要大力加强技能型社会建设,要优化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破除对职业院校学生的歧视性、限制性政策,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要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地方职业教育的执法监督机制,并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教育督导范围,以保障新法的贯彻实施。地方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加强执法检查,推动新法落地见效。
--------------------------------------------------------------------------------------------------------------------------------------
推荐阅读:
【声明:此文章内容由正仁教育集团通过互联网搜集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