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3 类医务人员或将被清退!这一证书成为招聘门槛

行业资讯发布时间:2026-01-14
近日,新疆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部分内容整理如下:



主要目标

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202年底乡村医生(含驻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 45% 左右,2030 到 50%


严格准入制度


新进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持有执业(助理)医师;

2.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毕业生


同时加强注册监管:未取得执业注册证书者不得从事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规定,经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后,可在村卫生室执业。


规范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并报请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注销执业资格


1. 乡村医生规定期限内取得执业资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乡村医生考核不合格或因健康原因无法胜任工作、不履职或不服从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等情形


3乡村医生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后原则上应退出岗位并注销执业证书。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可返聘,返聘期限最长不超过 年,具体返聘程序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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